提供注册地址是商业登记公司的必要条件。公司的注册地址是其营业执照上注册的“居住地址”。一般来说,公司以其总办事处所在地为住所。不同城市对注册地址有不同要求,具体要求以当地工商局的要求为准。以北京为例。目前,在北京注册公司只允许注册办公地址。住宅物业不能用于登记。
因为我们需要使用注册地址,所以申请时需要提供一些地址证明材料。一般来说,注册地址有两种来源,是自有地址,另是出租地址。我们需要从不同的来源提供不同的材料。
1) 以自有场所为经营场所的,应当提交自有场所产权证复印件和业主身份证明复印件。
2) 出租他人房屋的,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,最好是原件。如果房东没有出示原件,复印件可以使用,但复印件需要房东写上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由房东签字。此外,我们还需要1号租赁协议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。
特殊情况:如属无产权证的转让房屋,可凭租赁协议、门店所在村(居)委会出具的产权证申请营业执照,并将其他相关许可材料报送工商部门。
可见,无论哪种房源,注册地址都需要房产证明,租赁地址也需要更多的材料。因此,中投世纪温馨提醒您,如果您的地址是租赁的,无论是实际办公地址还是虚构地址,您都需要请房东或代理公司确认是否可以为注册公司提供材料,毕竟我们需要在注册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材料为了继续后续的过程,所以我们必须事先协商清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