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落实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作出的修改决定,2021年5月31日起,北京市通过“多证合一”的方式,为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办理食品经营备案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。下面,小编带您一起解读,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如何进行食品经营备案等相关问题。
哪类经营者需要办理食品经营备案?
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,应当办理食品经营备案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。小食杂店仍应依法取得小食杂店备案卡,无需办理食品经营备案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。销售预包装食品以外的食品,或者从事食品制售活动的食品经营者,仍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,无需办理食品经营备案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。
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且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,许可证有效期
内无需办理食品经营备案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许可证到期的,应通过
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方式,办理食品经营备案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。
预包装类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材料:
1,首先是注册公司,第一步是公司查名
2,公司名称核准后,准备工商申请资料
3,向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,约2周内会拿到营业执照
4,拿到营业执照后,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,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